基本材料:
1、省内生源应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
2、省外生源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
大学毕业生就业落户应到就业地所属派出所申请办理。
落户手续:
1、济南生源毕业生落户:
(1)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即报到证派回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本到户籍所在的区人社局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高校毕业生就业处)服务窗口开具落户介绍信,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生源毕业生需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开具落户介绍信,然后持上述材料到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
(2)离校前已就业的毕业生(即报到证已派遣到我市用人单位),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本、接收单位证明及就业协议书,到原迁出地派出所或具备落户条件的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3)毕业生上学期间父母在我市户籍发生变动的,可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2、外地生源毕业生落户:
(1)外地生源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离校前在我市就业的(即离校前报到证已派遣至我市用人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经我市就业主管部门派遣)、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接收单位证明及就业协议书,在本单位集体户口落户。
(2)离校后在我市就业的,需办理完就业改派手续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落户手续。
(3)其他落户政策请咨询济南市公安局户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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