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芜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芜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三、芜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购买材料的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
3.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4.建房许可证明
四、芜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文5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