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能否对租住房屋改变用途或进行装修,要看租赁合同的约定,合同允许的,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装修。
一、季度付款怎么规定的
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按照季度来进行支付,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二、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能不能强制收回房屋
租赁合同没有到期的,出租人一般是不能强制收回房屋的。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三、哪些情况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金
租赁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双方是不可以随意解除的,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那就可以合法解除租赁合同:
1、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了,出租人可以合法收回房屋;
2、出租人与承租人友好协商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故意破坏房屋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且拒绝还原赔偿的;
4、出租人不按时交房,承租人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然不交付的;
5、房屋有缺陷,严重影响承租人居住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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