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归侨退休职工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师范街81号民心广场办公室楼B座侨务工作处405室
五、办理时限
六、办理机构
省外办
七、办理费用
该事项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五条“工龄满三十年的归侨男职工、工龄满二十五年的归侨女职工,退休后发给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具体发放标准与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文章来源: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