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在法庭审判中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陪审员有权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独立发表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应当依法独立行使表决权专家组成员在审理案件时,有权就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独立发表意见,并独立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应当围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充分发表意见,说明理由。
第八条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办案法官应当首先介绍本案涉及的有关法律和有关证据审查判断规则,人民陪审员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第九条人民陪审员与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审判长应当发表意见,汇总合议庭的意见,并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院长决定是否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时,应当说明理由;人民陪审员提出的要求和理由应当写在鉴定笔录上。陪审员的组成条件是什么?作为审判案件的陪审员,它有助于法院的工作。在中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3岁(III)品行端正(IV)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在办案过程中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人民陪审员不需要通过司法考试,其任命还必须经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议批准。其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审判期间的工资由人民法院支付。一些人民陪审员也参与案件的执行,人民陪审员有时单独调解简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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