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后能否累加追加刑事,治安处罚作出的程序
时间:2023-04-19 03:40:12 1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治安处罚后能否累加追加刑事

责任给予违法人员治安处罚后,违法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治安处罚作出的程序

(一)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有证据能够证明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二)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罚。

(四)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五)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六)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七)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记入办理治安案件期限。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治安违法案件作出处罚后,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准备起诉书、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等的材料,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全文8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笔录 最新知识
针对治安处罚后能否累加追加刑事,治安处罚作出的程序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治安处罚后能否累加追加刑事,治安处罚作出的程序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