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共计扫除青壮年文盲203万,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中西部地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十五期间扫除文盲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扫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明确了扫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探讨扫盲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使扫盲教育内容更加贴近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推动了扫盲教育的持续发展。
8月下旬,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宁夏银川召开了中西部地区扫盲工作研讨会(以下简称《会议》),根据2007年要在西部地区实现两基的目标要求,调整修订了西部地区扫盲规划,明确了任务,部署了今冬明春扫盲工作。1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定期报告扫盲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12月,教育部办公厅和国家民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申报人口在1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两基教育试点方案的通知》。
《会议》对扫盲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扫盲工作的认识。西部地区扫盲工作要与普九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实施,要切实加强督导评估工作,坚决防止弄虚作假。
2.加快修订和实施扫盲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和实施十五期间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规划。
3.扫盲工作实行项目管理,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妇女扫盲工作。从2003年开始,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实际,设立扫盲项目,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实行项目管理。尚未达标的省、自治区需设立贫困地区扫除文盲项目;特别是有10万人口以下的民族的省份,要设立民族扫盲项目;已经达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设立妇女扫盲项目,重点扫除妇女文盲。
4.加快扫盲课程和教学改革。要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扫盲课程与教学改革指导意见》精神,设立试验点开展试验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扫盲教学规律,扫盲课程设置的科学性,提高扫盲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扫盲工作的职能和人员。特别是扫盲任务重的地方,应有专职人员从事扫盲工作。要加强扫盲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精通业务,提高扫盲工作管理水平和扫盲教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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