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立的是非婚生子女准正制度,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具有同等地位,同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虽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夫或妻也有合理处分个人收入的权利,不能因未与现任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即认定支付的抚养费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除非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明显超过其负担能力或者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律师补充:
约定财产制下,负有抚养费支付义务的一方仅能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支付。无约定财产制下,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以夫妻共同财产向非婚生子女支付合理的抚养费,并不构成对其配偶共同财产权利的侵害。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按照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从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因素综合考虑,在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时,应保证夫或妻也有合理处分个人收入的权利,以保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倘若最终双方决定离婚,在对财产分割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现任配偶无权要求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返还在其同意后支付的一半款项。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无论从法理亦或是情理来看,都需要承担应尽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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