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隐瞒乙肝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可以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关系破裂: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婚前隐瞒乙肝婚姻无效是否受法律支持?
因一方婚前隐瞒乙肝,而主张婚姻无效不受法律支持。乙肝目前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果以隐瞒乙肝为条件请求婚姻无效,法院不予支持。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不包括乙肝。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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