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外国医学专家前来我国进行医疗活动时,须遵循如下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首先,需由用人机构与其签署正式协议;
其次,用人单位应负责代为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若该外国医学专家将在多个地区从事行医活动,则需分别向各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最后,在注册事项全部完备之后,将颁发给他们《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经过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