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濠江分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1)受理审核
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的申请,接收受理人员2个工作日内按照接件要求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实行预受理的,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才是正式受理。
2)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接收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接收受理”的意见。
(2)补正材料
1)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网上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看和打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2)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接收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电子《预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及实地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的相关准备。现场考评内容及要求见第二、第三、第五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1)受理审核
1)申请人在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2)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接收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接收受理”的意见。
(2)补正材料
1)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
2)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申请人在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及实地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的相关准备。现场考评内容及要求见第二、第三、第五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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