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需要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需要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交通事故认定时间限制是多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书面结论。如果需要重新调查,则应当自限于十日内作出结论。如果确实无法在十日内作出结论,则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三十日。因此,交通事故认定时间限制为十日内作出书面结论,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三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需要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结论。如果需要重新调查,则应当自限于10日内作出结论。如果确实无法在10日内作出结论,则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30日。因此,交通事故认定时间限制为10日内作出书面结论,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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