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纳税人跨区迁入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1、《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移交情况表(一份);
3、税控设备(含金税卡、IC卡)。
办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跨区(市)县迁入申请,综合服务窗口查验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办理迁入,调整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同时做好信息维护和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打印发放等工作。
小规模纳税人跨区(市)县变更经营地点,按照设立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全文2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