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1、《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份);
2、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出示: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
(2)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非正常注销纳税人应出示: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办理流程
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重新税务登记申请,综合服务窗口查验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符合登记条件的,按要求发放《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辅导纳税人如实填写,并制作发放《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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