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席没有特赦权。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的权力,国家主席只是宣布特赦令。特赦是指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所谓赦免分为大赦和特赦,区别在于赦免罪和刑,可免除刑罚的执行,也可免除刑事追诉,使犯罪人的罪行在法律上归於消灭;仅限于赦免特定人的刑,只可免除刑罚的执行,不可免除刑事追诉,特赦只能消灭其刑,不能消灭其罪。
中国主席有实权吗?
国家主席没有实权,其职权: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发布特赦令;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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