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撤销
时间:2023-03-08 11:20:20 2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撤销不公平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胁迫,指以当事人或其亲人的生命等相威胁等情形。

欺诈,是指在离婚时,以欺诈、欺骗的方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以欺诈的方式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按民诉法规定予以制裁。

2、在时间上也有规定,就是男女双方订立离婚协议后一年以内,如果超过一年,法院将不会受理。

如果是自愿签订的,同时在签订过程中并未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那么这份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是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如果事后任意一方以财产分割不公平为由提出撤销,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双方仍需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的例外情形

若双方以离婚为目的签订了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但最终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对已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或财产分割协议不认可的,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未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也应该具体分情况看:

1、离婚协议书没经过民政局备案,是没有生效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况,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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