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罪量刑标准为:
1、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罪成立条件为: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共犯,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参与拐卖的人数、次数,以及分赃数额等,准确区分主从犯。对于组织、领导、指挥拐卖妇女、儿童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犯罪环节,或者积极参与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主犯。对于仅提供被拐卖妇女、儿童信息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或者进行居间介绍,起辅助或者次要作用,没有获利或者获利较少的,一般可认定为从犯。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一般人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对其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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