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过户吗?
时间:2023-06-25 15:20:41 1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不算过户。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登记行为是不能过户的,通常而言,不动产在合法转移的情况下,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也就是过户手续,否则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产生不动产物权的,只有登记了才能取得物权。

一、房子的名字是谁的?

在一般情形下,房产证上名字是谁,一般该房屋为登记人所有。但是在离婚时,处理该房产,具体归谁所有,应视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单位集资房还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这种集资建房,通常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这类产权没有独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也无法过户。由于没有产权证,所以钱必须一次付,是无法贷款的。集资房办理产权证的程序分为两步骤:办理大产权证(初始登记)和办理小产权证(转移登记):办理集资房大产权证:在集资房建设完毕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办理大产权证,即完成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集资房产权证初始登记时,一般提供如下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办理集资房小产权证:集资房建设单位已按前项规定确认产权,买卖双方人应当凭集资批文或资产处置通知书、房屋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集资房转移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没有购房资格能否获赠房屋

没有购房资格一般不能获赠房屋。法律规定,受赠方必须具有买房的资格才能获赠房屋;但是,对于同一家庭之间的赠与,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按现行限购政策,受赠方须具有购房资格才能接受赠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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