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设置
共设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分别是《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前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组织实施
考试在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领导下进行,成立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并由两部门成立办公室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我省的考试工作具体由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考试报名办法
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管理的企业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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