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的顺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房屋继承的顺序人
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依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就按照遗嘱优先的原则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则是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在继承人继承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将由第二顺序人平等继承,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应遵循遗嘱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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