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父母怎么给子女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否则婚内赠与或者继承的遗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据此,由于现在的离婚率太高,很多父母想给自己子女财产,又不敢给,总怕自己辛苦半辈子的积蓄,最后被子女配偶分走一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李律师总结几个办法,可以在婚内给子女财产,也是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被分割,希望解决现在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顾虑。
1、财产赠给子女时,写赠与协议,明确约定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与配偶无关,如果子女配偶同意签字最好,让配偶也了解赠与给子女个人这个意思表示。
2、财产赠与给子女时,写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赠与给子女个人,与配偶无关,并公正。因为公正的完全是当时的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后就不会有纠纷,说赠与协议是当时签的还是快要离婚的时候才补签的。
3、父母赠与财产后,子女和配偶之间签订婚内财产约定,约定父母赠与的财产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4、父母立遗嘱,明确遗产留给自己子女,属于自己子女个人财产,与其配偶无关。那么,这些父母留给子女的遗产就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被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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