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盘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6个月内电子照片一份
2、单位拟聘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一份,加盖骑缝章
3、随行家属提供关系证明复印件和翻译件,随行家属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4、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及领事认证原件和中文翻译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经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并附翻译件
6、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原件
7、《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工作资历证明原件一份
9、经中国在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在境外无法取得的,可待入境后补办)复印件一份
三、盘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附件第93项: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施机关: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附件第443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实施机关: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
《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专家和外国人来华工作两项行政许可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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