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政府修路征用耕地的赔偿规定
时间:2023-08-20 17:41:00 33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理解政府修路征用耕地的赔偿规定

政府修路征用耕地的赔偿规定是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耕地征用需要什么手续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

6.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7.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9.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三、土地流转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2.形式不同。土地流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合营、转让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获得收益,是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征收是国家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款,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3.土地相关权利不同。

4.土地用途不同。土地流转后仍然是用于农业及农业相关活动土地征收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强制征收,且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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