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途径主要有哪几种
时间:2023-04-11 12:00:30 6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

2、直接限制,即某一股东股份额超过其余股东股份额时,该部分股份不再是一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

3、间接限制;

4、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

一、实际控制人是股东吗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散见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两个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文件。归结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二、质押后的股权有投票权吗

质押后的股权有投票权。股东以股权出质后,股东转让股权受到限制,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不得转让。但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不受限制,股东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股权质押的作用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三、股东注销公司法人不同意

注销公司就是对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如果章程没有特殊约定,那么经公司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即可,如果3个同意公司解散的股东表决权累计起来不到2/3,那么只要达到10%,在公司继续经营下去会损害股东利益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

如果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殊限制,那么股权转移到另一个股东名下是完全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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