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天心区人民政府在《长沙晚报发布关于太平街地块棚户区、劳动广场及周边零星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关于太平街地块
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为改善老城区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品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对太平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11月2日对太平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作出征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改善老城区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品位。
二、征收范围:东临湘茶大厦、烟草公司及公安局宿舍,南临解放西路,西临太平街,北临贾谊故居、太傅里巷(以土地调查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部门: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签约期限: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六、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七、被征收人的权利与义务:被征收人必须服从项目建设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与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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