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收养手续的养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未办收养手续是不具有合法收养关系的。
没有收养证明但在户口本上
收养关系成立后,即使没有出生证,公安部门也应当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2)有扶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以上。
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3)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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