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父母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总有一些不孝子女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让老人难以安享晚年。昨日,媒体从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获悉,该院自2009年至2014年上半年,共受理赡养类纠纷案15件。其中,胜诉9件,调解1件,撤诉5件。经办法官指出,这些案例中,大多都是丧夫的老母亲身患病痛却无人照顾,身边子女不给赡养费而引发的纠纷。
子女不支付赡养费的4类原因
近几年来,花都区法院受理的赡养类纠纷案大多都是关于赡养费的纠纷。经办法官分析,依据已经审理的相关案例可以得出,子女不支付赡养费的原因主要有四类。
1.赡养人兄弟姐妹多,众人互相推脱赡养责任,最终导致老人无人照料或照料不周。
2.老人年老体弱多病,大多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自理,治病需要较大开支,子女便对其产生嫌弃之感,不愿意照料及赡养。
3.子女认为老人个人已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无需子女赡养。
4.子女与父母感情不和,导致子女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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