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无权利关业主的水电。即使业主已经出现了欠交水电费的情况,也应该由供水公司或者供电公司来操作,而物业公司没有这个权利。物业管理公司是受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委托,对其物业实施管理与维修,对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各种服务。因此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体现在服务及管理方面,如小区管理办法的拟定、依照物业合同进行管理、制止业主违规行为、承担维修、安全保障等工作。
业主有权利查看物业合同吗
业主有查看物业合同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合同具体是指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约定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四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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