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条件
1.当事人申请
2.所需材料齐全且合法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青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
其他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
测绘图件;
权属转移证明文件;
义务人身份证明材料;
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三、青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流程
1、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后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受理单,不符合条件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内容。
2、审查:根据受理材料审核具体登记事项。
3、决定;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决定登簿。
4、办结:受理材料登簿后转至审核发证科进行制证、发证。
四、青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修正)
第六十九条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等相关材料,申请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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