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也就是《计划生育服务证,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须的准备手续。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便于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上门提供避孕药具。2012年12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今后流动人口将可在现居住地办证登记。
按照广东省关于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的新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外来夫妻只需带备身份证、结婚证和女方的广东省居住证等“三证”,就可在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准生证”,不用专门跑回家乡盖章,一般1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结。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登记的已婚育龄夫妻需填写《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受理机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其理由。
2.审核:受理机构应及时通过广东省人口信息系统、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婚育情况。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自接到现居住地要求核实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3.办理:对基本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信息无误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并出具《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
4.通报: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自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后向申请人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通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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