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申请多久时间出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二、工伤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职工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三、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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