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
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一般在租房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看是否需要续签合同。而要是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话,则意味着租房合同解除,此时承租人需要尽快的腾房,也就是搬出出租屋。如果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一段时间后才搬走的话,则此时需要就这段时间向房东支付租金。
一、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如果发生租房纠纷可以找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调解;如果事先约定了仲裁也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协商调解不成,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这些都是民事纠纷解决的方式和受理的相关机构。
二、五证不全的房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五证不全的,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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