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下不能进行二手房过户
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不能进行二手房过户:
1.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子
有些父母过于宠溺孩子,结果就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了房子。如果购房者买了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那将无法办理过户,因为此类房产交易并不得到法律的保护,除非父母卖房是为了孩子,比如大病、上学等。
2.欠缴税费的房子
众所周知,在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果有一方欠缴税费,那么房子也是无法顺利办理过户的,所以,购房者务必要注意税费问题。
3.待拆迁的房子
一般来说,如果房子被划入了拆迁范围,那么这些房子的产权就会被冻结,即便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也是无法办理过户的。
4.共有人未同意售卖的房子
不少二手房都有多位产权共有人,要知道在同等条件下,产权共有人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未经共有人同意就卖房,那么即使签了合同,交了钱,也是无法办理过户的。
5.没房产证的房子
大家都知道,办理房产过户是需要提供房产证的,如果房子没有房产证,那恐怕也就无法办理过户了。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查看房产证原件,可别只看复印件。
二、二手房不能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不能过户,可以先了解不能过户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材料不齐全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可以根据要求补全材料后,再办理。如果是因为属于不能转让的二手房而不能过户,则无法办理过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二手房不过户的风险
1.不能得到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如果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房子一旦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
2.不能对抗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房屋共有人如果不同意,又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的话,不能对抗共有人。
3.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n(一)登记申请书;\n(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n(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n(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n(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n(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n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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