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二)制定施工方案;(三)对片区路网交通运行影响较大的项目,需由建设单位进行相应的交通评价;(四)申办单位应先向道路主管、城管、规划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五)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的、对通行影响较大的情况,需进行通告。
二、办理材料
原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原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原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收件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同意占用(挖掘)道路批复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同意占用(挖掘)道路批复意见。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区大队或各中队业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区交警大队或各中队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同意占用(挖掘)道路批复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同意占用(挖掘)道路批复意见。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区大队或各中队业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8号312室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云浮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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