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交付日期延迟多久才算合法这个问题,主要依据在于购房合约之中是否有明确规定。若在合约中已经明确标明了房屋交付的时间点,而开发商未能按照指定时间来实现这一交付承诺,那么就可视作其构成了违约行为。若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交付日期得以延期,经过购房者的催促之后,若开发商仍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履行其交付义务,那么购房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其所支付的房价款项、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
然而,如果出现了无法预知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开发商因这些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将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具体范畴与定义,必须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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