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交付超出规定期限时是否应当允许解除购房合同,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1)若商品房交付超出期限未满三个月,在此状况下通常是不被允许解除购房合同的;(2)但是,当开发商在接受催告后,仍然未能在超过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工作,此时购房者便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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