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机构必须有交警队提供
一般做交通事故鉴定要三十天,具体时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如果时间需要延长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
这里的事故车辆鉴定,所指的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对车辆(进行)的综合性鉴定,用以确定赔偿费用,那鉴定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取车吗
不签字是违法的,应该是车辆在进行相关技术鉴定后,交警队发出车检报告三日内当事人不提出重新检验的申请及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交警就得通知当事人取车,否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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