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经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保山地区财政局文教行政科科长杨如林,因贪污公款、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如林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128.24万元;多次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致使国家专项资金82.99万元被不法使用;超过合法收入的61.1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杨如林特大贪污案的侦破,审计机关功不可没。去年6月,保山地区审计局在对该地区民宗局的审计中,核实民族机动教育款的拨付、使用情况时,发现地区财政局安排民宗局拨付给保山市辛街乡干沟小学校舍修建款11.6万元没有到位。审计人员以此为线索深挖细查,查出该款被地区财政局文教行政科科长杨如林通过民宗局以转账支票转入建行保山分行营业所,然后再通过内部往来转入其个人活期存款户的事实。审计机关及时将此案移送云南省检察院保山分院,检察机关抓住线索乘胜追击,一举查出了杨如林百万元特大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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