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手心是违法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一、老师殴打学生构成不构成虐待罪
老师和学生之间不存在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老师体罚学生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体罚学生的危害和后果是什么
体罚学生的法律后果为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另外,教师不能总以为只是学生有错,而自己就绝对正确。很多错误的发生都不只是单方面的。
另外,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即使他犯了错,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惩罚。
三、学校不退学费怎样解决
如果学校有退还学费的义务而不退还的,学生家长可以与学校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到主管教育的教育局投诉,投诉解决不了的可以提起诉讼。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3、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4、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5、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7、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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