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竣工后一直未能结算的情况下, 承包人可以先与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 并将有争议的项目单列出来, 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包人没有诚意进行协商, 那么承包人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 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在工程竣工后一直未能结算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先与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并将有争议的项目单列出来,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包人没有诚意进行协商,那么承包人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以避免拖延时间。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有 争 议 , 承 包 人 应 该 怎 么 办 ?
根据素材0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当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对于跨年施工项目,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分段结算。而对于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情况,总包人应将工程部分或专业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总包人统一向发包人按规定办理。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在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分段结算,而对于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情况,总包人应向发包人统一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
在工程竣工后一直未能结算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先与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并将有争议的项目单列出来,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包人没有诚意进行协商,那么承包人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根据素材委托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当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对于跨年施工项目,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分段结算。而对于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情况,总包人应将工程部分或专业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总包人统一向发包人按规定办理。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在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分段结算,而对于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情况,总包人应向发包人统一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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