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是工伤鉴定中心的电话。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二、鉴定等级1、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如何办理工伤鉴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
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全文7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