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下转让宅基地有效吗
宅基地未经变更登记私下转让的行为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转让宅基地应符合法律对其“转让”的严格限制条件,必须依法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转让无效。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2)依法继承的材料;
(3)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4)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5)其他必要材料。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流程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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