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安置房过户费多少钱
安置房的过户费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二、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第47条第2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在第3款规定征收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依据《土地法》第47条第6款的规定,如果依照法定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起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安置补助费的最高标准为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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