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按揭买房的,在离婚时分配的方法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可以对该房屋达成协议,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该房屋;
2、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该房屋是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屋应当归登记方所有,未偿还的房贷属于房屋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然后再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双方协商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申请离婚的条件具体如下: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怎么分
夫妻共同买房的,在离婚时,应当这样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房子达成分割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再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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