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在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延迟交付房屋的期限,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合法范畴之内。通常来说,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卖房者应当严格遵循合同上所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不得未经买方同意而擅自延期。但若因某些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房,则卖方可以与买方进行友好协商,共同商讨延迟交房的具体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