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合同的生效,指的是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3、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必须合法。
如果一份劳动合同满足了上述全部条件,是不是劳动合同就自然生效了呢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是说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何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呢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合同的成立意义相近,主要指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或动作,成立多指劳动合同订立后的结果,是静态的概念。劳动合同的成立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从而使劳动合同完成形式的全部要件。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实际上“订立之日”也即当事人“签字之日”,两种表述是同一个意思。
我们知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以后,劳动合同才生效。单有劳动者的签字或者单有用人单位的签字,劳动合同都不能生效。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在同一天签字的,那么劳动合同就从这一天起生效,但如果双方不是在同一天签字的,劳动合同就在后一个签字人签字后生效。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从2003年3月28日就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那只能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2003年4月2日来计算你的“工龄”了。
全文6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