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破产原因和破产程序上。权人申请破产时需核实债务人是否能够清偿债务,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而债务人则无权向法院提出对债权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破产原因和破产程序上。权人申请破产时需核实债务人是否能够清偿债务,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而债务人则无权向法院提出对债权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 务 人 破 产 申 请 与 债 权 人 破 产 申 请 有 何 差 异 ?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可以得知我国现行有关破产的法律制度仅赋予企业法人的破产能力,没有赋予其他民商主体的破产能力。对于国有企业,虽然1986年破产法对其赋予破产能力,但对其提出破产申请也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而关于合伙组织、商事自然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经济实体能否被赋予破产能力,新破产法中有望作出规定。
在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上,我国新旧均采取申请主义而非职权主义。人民法院应依据破产程序和相关证据,不要求提交有关的财务凭证等。债权人也没有提交上述财务凭证的能力,因此债权人破产申请权受限。
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破产原因和破产程序上。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而债务人无权向法院提出对债权人破产清算的申请。我国现行有关破产的法律制度仅赋予企业法人的破产能力,没有赋予其他民商主体的破产能力。对于国有企业,虽然1986年破产法对其赋予破产能力,但对其提出破产申请也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而关于合伙组织、商事自然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经济实体能否被赋予破产能力,新破产法中有望作出规定。在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上,我国新旧均采取申请主义而非职权主义。人民法院应依据破产程序和相关证据,不要求提交有关的财务凭证等。债权人也没有提交上述财务凭证的能力,因此债权人破产申请权受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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