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
《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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