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纠纷最佳处理方式
工程纠纷最佳处理方式如下:
1.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
2.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
3.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必须事先发过书面催告;
4.发包人逾期不答复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将被视为已经确认;
5.造价鉴定应依法有序进行,人民法院严格控制和审核鉴定结论。
二、工程纠纷找哪个部门
工程纠纷可以找的部门:工程纠纷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各方因工程引起的纠纷,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如何避免工程纠纷的发生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避免工程纠纷的发生:
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
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打足投资,保证归口使用资金80%以上存入银行,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对附加条款要仔细推敲,咨询有关专家,请专家给予指导。
4.严格进行工程变更把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对必须变更的,应先做工程量和造价增减分析。
5.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6.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索赔问题。
7.结算时,力争不漏算,不错套定额,不乱取费,并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委托资深望重的造价工程师主持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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