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关于工人退休和退休的暂行办法》、《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成都市社保局或分局成都市同级成都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028-87706803锦江区锦江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北路10号028-86750820青羊区成青羊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青羊区金丝街8号028-86936169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028-6201903武侯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成都双楠置信北街3号028-858098成华区成华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028-8-8628-龙泉驿区龙泉驿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龙泉驿区北泉路77号路7号028号028-8号青白江区青白江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青白江区西路028-8-8939新都区新都区社会保险管理局78928028-8新都区中路78028028-8-8028028-8新都市中路78028028-8-8028-成都区高新都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成都市温江区高新都市温江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高新城区高新城区高新都市温江区高新城区高新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温江区高新区高新城区高新城区高新区高新区高新区高新区高新区高新区高新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2802802802828-828-8-8-8-8-
国家对参战人员退休待遇的规定
国家对于参战优抚人员退休待遇没有统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个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补助金。关于参战优抚人员退休规定有:
一、首先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是在当地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标准基础上没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够的当地财政会进行补足。
二、每个地区的发放的补助情况也不经相同比如北上广江浙沪福建山东辽宁等九个省(直辖市)是按照40元人/月进行安排的补助。还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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